近日,东莞市民政局发布《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运营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该文件明确规定:
■ 各托管机构在中小学正式开学前一律不得擅自运营提供托管服务,具体运营服务时间根据东莞全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参照中小学开学时间确定。
■托管机构托管的学生必须是经所在学校同意返校上课的学生。
■托管机构暂托学生人均室内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人。
■且各托管机构在运营服务期间,要确保每一位员工安全健康上岗,禁止员工带病上班。
01各托管机构要做好以下主要措施
托管机构首先要建立疫情防控机制。托管机构运营服务前要落实八项工作,简称“八个一”:一个健康档案,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健康观察室,一致电(发现发热者致电医疗机构),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
托管机构开始运营后,首先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开展空气消毒,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空气消毒机消毒。其中有效紫外线灯照射消毒需要在无人条件下开启,每次照射不少于1小时,每天早午各一次。空气消毒机消毒可采用紫外线循环风、高压静电循环风等类型的空气消毒机;定期开展物体表面消毒,特别是用餐场所、休息室、卫生间的清洁消毒。其中课桌椅、床围栏、窗台、角橱、门窗把手、楼梯扶手、电话机、开关、洗手盆、坐便器、台面等高频接触的部位,每天至少早午各一次。休息室内学生枕巾、被褥等每周换洗一次。托管机构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并确保排气扇运转正常。无法采用自然通风的,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托管机构提供用餐、午休服务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分隔分散学生。根据实际实施分批分餐进食,人与人之间保持适当距离;休息场所人均面积符合要求,并划分成若干小单元管理,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交叉。提供用餐的托管机构,厨房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证食品采购、加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成品留样制度。
托管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机构从业人员及托管学生外,无关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进入机构。托管机构还要严格落实进入机构检测体温制度,做到逢进必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发现有发热(测量体温37.3℃以上,下同)、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人员,立即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02确保员工安全健康上岗禁止员工带病上班
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托管机构要确保每一个员工安全健康上岗,并严格落实员工健康管理,全面摸清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加强晨检午检和体温监测登记,做好因病缺勤登记、追踪、报告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若有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及胸闷等症状,应尽快到正规医院(或发热门诊)就医,禁止带病上班。
托管机构要加强员工疫情防范教育。所有员工上班前自觉实行体温晨检午检,上下班途中必须正确佩戴口罩,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进入机构时须进行体温检测、手消毒,更换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疫情期间,下班后尽量不外出,不得参与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
03须经所在学校同意返校上课的学生才可接受托管
落实服务对象的预防检测。托管机构首先要及时排查托管学生,加强与托管学生家长、所在学校沟通联系,互相配合互通信息,提前掌握托管学生假期去向、社会活动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托管机构托管的学生必须是经所在学校同意返校上课的学生,否则,不能提供托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