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在莞各高校,各市属学校:
《东莞市高等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东莞市教育局
2017年3月8日
东莞市高等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促进我市高等教育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特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主要成绩
“十二五”期间,我市大力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通过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加强学科与专业建设,促进我市高等教育快速发展,成为广东省高等教育发展最快的地级市之一。
1、办学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高等院校9所,分别是东莞理工学院、广东医科大学、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广东科技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其中有普通高校8所、成人高校1所;本科高校6所,高职专科学校3所。高等教育在学总人数从2010年的9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15.8万人,高等教育在校生从4.7万人增加到11.2万人,远超“十二五”提出的高等教育在校生7万人的发展目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10年的63.5%提高到66.8%,实现了高标准普及高等教育。
2、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十二五”期间,在莞高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东莞理工学院被列入省市共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广东省立项建设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61所实施高校之一,综合实力位列理工类院校全省第3位、全国第145位。广东医学院升格为“广东医科大学”,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广东科技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被省教育厅确立为第三批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协同育人试点,综合实力名列全省高职院校前20强。各高校在学科建设、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全市高校共有本科专业139个,专科专业106个,其中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示范专业22个;省级示范课程22门、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8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1个。近五年来,在莞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3、师资队伍不断优化。2015年,全市高校专任教师5478人,比2010年增加了1778人,年均增长8%,生师比平均在20以内。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比例达到13%,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教师队伍总数的45%;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为48%。国家“千百十工程”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3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级教学团队16个。东莞理工学院为加快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共引进院士(双聘、特聘)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2名、中组部“千人计划”学者5人,以及多名专业领军人才、骨干人才。
4、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从2011-2015年,我市高等教育经费投入近100亿元,平均每年高教投入达20亿元,在莞高校的设施设备、校园环境等条件不断优化、美化。全市9所高校总占地面积近600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达345万平方米;有各类实验室和实训中心470个,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超万元;有各类实习实训基地1206个,其中省级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21个。各高校基本实现校园教学与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推动东莞高等教育快速发展。
5、服务能力日渐增强。“十二五”期间,我市高校在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紧缺人才培养、科研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如东莞理工学院建成科技创新省级平台12个,市级平台6个,其中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广东高校工程技术开发中心2个、广东高校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1个、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1个、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1个。广东医科大学获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539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0项、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3项,5年共获科研经费21063.61万元。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6个技术研发与服务中心,主持参与制订国家行业标准4项,获得各类授权专利150项、著作权33项。2015年,全市高校有省、市产学研项目46项,开展省和国家级课题研究260多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40多项。在莞高校科研经费突破亿元,横向项目不断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得到有力的推进,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效果进一步彰显。
6、多元化高教体系初步呈现。适应社会需求,我市高等教育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9所在莞高校中,有4所公办高校、5所民办高校;有6所本科院校、3所高职专科院校;有8所普通高校、1所成人高校。民办高校发展迅速,在校生达65000多人,占全市高等教育在校生的58%,已成为我市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教育在校生22000多人,占总数的20.1%。东莞有6所高校开办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含现代远程教育和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17000多人,占总数的15.2%。东莞高等教育已从单一体系逐步发展为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的高教体系,成为我市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打造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平台。
(二)存在问题
1、办学结构有待优化。高校设置缺少整体规划,现有高校的办学层次主要是大专和本科,没有研究生教育,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缺乏。理工类学科专业规模占比偏低,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偏小,未能满足我市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2、教育水平亟需提高。我市缺乏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专业特色优势不够明显,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缺少高水平学科专业带头人和拔尖创新技术领军人才,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与现代制造业名城的地位不相匹配。
3、服务能力有待增强。在莞高校的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与产业契合度不够紧密,学科研究水平相对较低,在产学研结合、自主创新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能力尚待提高,在人才培养、服务产业、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方面的作用有待增强。
4、国际化水平有待提升。在莞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项目较少,项目层次较低,引进世界知名高校到我市合作办学的步伐滞后,在引进国际人才、评聘政策和环境方面有待优化,在引进先进办学理念、教学方法和课程方面有待加强。
(三)形势挑战
当前,我市正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走在前列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入“十三五”新时期,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东莞高等教育在迎来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提升内涵质量等重大挑战。
1、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对东莞高等教育形成巨大挑战。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实施,我市产业必须面对愈来愈激烈的国内和国际竞争,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向科技含量高的智能制造、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转变。如何推动在莞高校的学科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如何打造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匹配重大项目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如何创建高水平的应用型高等教育体系引领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东莞高等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
2、建设国际化现代制造业名城对东莞高等教育产生重大挑战。要实现从“东莞制造”到“东莞创造”、“东莞智造”的重大转变,将东莞建成为全球有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推动“东莞制造”成为“中国制造”的卓越品牌,使东莞从制造业大市转变为制造业强市,迫切需要大量高水平科技研发人才和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作支撑。但东莞目前高等教育整体规模、质量、水平都与建设制造业强市的要求有较大距离,高技能人才培养力不足,难以满足我市制造产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3、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对东莞高等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基础教育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广大市民和青年学生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及终身教育学习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但目前我市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缺少研究生教育,缺乏知名高校和品牌专业,办学特色不够鲜明,难以满足广大群众对高等教育多样化的需求。
4、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东莞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更大的挑战。为适应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供给的形势要求,引导并激发在莞高校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东莞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通过科学统筹、超前谋划、合理确定东莞高等教育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定位,科学规划东莞未来高等教育的规模、层次和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布局;亟需构建科学的高等教育分类管理体系,引导各高校实现科学定位、明确发展方向,立足不同类型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推进东莞高等教育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以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为统领,以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打造特色为重点,完善布局,优化结构,提升内涵,全面提高我市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和竞争力,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的高等教育体系,为推动东莞产业转型升级、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二)发展原则
1、需求导向,引领发展。以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城市总体规划、人口变化趋势、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才需求为主要依据,科学规划高等教育发展规模,合理配置高等教育资源,形成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格局。引导东莞高校主动对接产业需求,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推动高等教育稳定发展。
2、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注重高校的合理布局和分层办学,充分考虑不同类型高校对人文环境、财政能力、智力资源和产业支撑的需求。高校设置应把握适度超前与现实需求相结合的原则,新增高校的办学条件要适当高于国家标准,确保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同类院校的竞争实力。
3、深挖潜力,内涵发展。推动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完善学校治理体系。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夯实基础,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增强高等教育服务社会能力。
4、国际视野,创新发展。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式高等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优质教育资源,吸收先进办学理念和借鉴成功经验,结合东莞实际,积极探索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思维、新模式、新路径。
5、分类引导,特色发展。根据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设置,加强分类指导,引导高校明晰办学定位,促进错位竞争、特色办学和多样化发展,在各自领域内追求卓越、争创一流,形成东莞高等教育特色发展、高水平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东莞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高等教育总体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处于全国地级市前列。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建成以高水平理工科大学为引领、办学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应用型高等教育体系,人才培养数量、结构、质量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国内一流学科专业和引领产业国际化的科技创新平台,培养大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人才,产出技术创新成果,服务社会经济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2、具体目标
——规模适度扩大。“十三五”期间,我市新建高职高专学校2-3所(公办1所,民办1-2所),到2020年,全市高校总数增加到12-13所,在校生达15.5万人,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13.5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2万人。
——结构明显改善。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协调发展,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的在校生比例为1:2。研究生教育取得突破性发展。学科结构更加优化,提高产业契合度,理工科专业占比40%以上。教师队伍学历层次进一步提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高校专任教师总数的60%以上,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
——质量显著提高。建成1-2所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1-2所高质量民办本科院校和1所全省一流高职院校。东莞理工学院建成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理工类院校排名前100名。广东医科大学建成为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医科大学。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成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综合实力进入全省高职十强、全国高职百强行列。建立一批省和国家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东莞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形成鲜明特色。在莞高校发展定位更加准确,全面推进特色学科、特色专业的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民办高等教育实现错位发展,优势互补;高职教育继续做精做强,进一步强化与产业紧密相关专业的优势。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布局结构,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1、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按照“分层分类、精准定位、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要求,通过新建、扩建、升格、置换、设立二级学院、合作办学等办法,调整高等院校布局结构,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引导各高校科学定位,争创特色,提升投入产出效益。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提升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完善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机制。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园区、镇街和行业企业举办本专科高校、特色产业学院、培训学院等各类型高等教育机构,努力形成“一片一校”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促进提高我市高等教育整体水平,优化人文环境和投资环境。
2、优化学科结构。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做实一级学科,做强二级学科,构建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新兴学科互为联系、互为促进、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标,从服务我市支柱产业出发,加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建设,争取到2020年,打造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一批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
3、优化专业结构。围绕“东莞制造2025”战略,根据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发展需要,大力发展理工类专业,着力打造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节能环保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工业设计等一批特色骨干专业。力推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在智能制造领域相关专业和广东医科大学在医学领域相关专业水平进入同类高校国内前列、省内一流,促进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东莞制造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加强分类指导,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1、推动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贯彻国家“双一流”和广东省“双高”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大力推进东莞理工学院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实施智能制造领域新兴学科专业群建设、特色产业学院建设、科技创新研发服务平台建设“三大工程”,力争在2020年把东莞理工学院建设成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并争取更名为“大学”。支持广东医科大学加强医学类学科专业群建设,加快直属临床医学教学基地和东莞研究院建设,创建广东省高水平医科大学。支持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启动校园二期工程建设,加快完善办学条件,创建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支持广东科技学院规划建设松山湖(生态园)总校区,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努力创建高水平的理工科民办大学。支持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围绕水乡片产业需求,积极打造鲜明区域办学特色,由独立学院向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
2、创新发展研究生教育。制定实施引进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院落户东莞行动计划,加快松山湖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为合作高校在莞培养研究生提供良好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实习环境,重点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推进“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建设,加强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内名校合作,进一步扩大研究生联合培养规模。推动东莞理工学院尽快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自主开展研究生培养。支持广东医科大学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在东莞校区建设临床医学研究生学位点,扩大在莞学习的临床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规模,争取成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示范点。支持、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在莞高校多形式开展研究生教育,推动我市高层次人才培养。
3、提升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促进我市高等职业教育提升发展。支持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争取在2020年前建设成为我省一流的职业技术学院,并进入国家优质专科学校行列。支持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申请升格本科院校,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向职业高等教育发展。支持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置换新校区及变更校名,扩大办学规模。扶持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扩大发展,着力打造旅游和酒店管理等现代服务业专业特色。加快筹建公办东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培养社会亟需的医疗卫生专业高技能人才。引入民间资金投资建设1-2所民办高职院校,推动民办职业教育发展。
(三)改革体制机制,增强高等教育发展活力
1、完善高校共建合作机制。在现有省市共建高水平大学机制基础上,推动建立省市共建一流高职院校机制,探索部、省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模式,探索高校与专业镇、行业企业合作共建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模式,创新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机制。在省统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我市优势产业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增强高校发展活力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创新多元投资办学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教育资源的市场配置体制与机制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多元参与创办新型特色高校,探索多元举办者混合出资的社会力量办学体制。探索民办教育融资机制与奖励机制,完善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制度。组建不同类型的高校联盟,在联盟内部实现协同合作、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推动高等学校的行业自治、自律机制建设。
3、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公办高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民办高校坚持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要在民办高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高校依法制定学校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推进高校理(董)事会制度建设,构建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实施强师工程,提升高等院校师资水平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高校德育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制度,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和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对职业道德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2、强化教师能力培养。全面实行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落实普通高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着力提升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服务社会能力。推动高校实施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工程,重点培养一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学术领军人才,提高中青年骨干教师在高职称教师中的比例。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行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制度,强化动手能力培养,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业务能力。
3、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在莞高校大力引进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千人计划”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技术工程师、社会“能工巧匠”等杰出人才和特色人才。紧扣我市重大战略、支柱产业、关键领域的发展需求,依托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建设,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加快集聚拔尖科技人才、专业领军人才和企业精英,全面优化在莞高校的师资队伍层次结构。
(五)创新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强化立德树人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以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引导高校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不断创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扎实做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信念教育。加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民族精神、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引导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2、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加快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和重点平台的建设。继续推进教学内容、课程(教材)体系、教学方法、教学管理、教学评价体系等方面的改革,重点推动实践教学的推广,探索人才分类分层培养的创新教学模式。把握“打造东莞慧教育”战略重点,大力推进高校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互联网+高等教育”支撑环境,推动高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文化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搭建东莞高校教学资源交流网络平台,推广“慕课”教育等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信息化教学模式,大力发展在线学习、泛在学习、智慧学习等新型教与学模式,加强“互联网+”思维下“名校课堂”、“名师课堂”、“同步课堂”、“翻转课堂”等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贯彻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创新创业学院或成立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强化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训练。大力实施“创业导师培育工程”,聘请有创业经验的人才担任创业导师,建设一支创业导师队伍。支持与合作企业建立创新创业基地,共建创业基金,为高校师生实训实习、科技孵化、创新创业提供综合服务,培育创新型人才。
4、创新培养技能人才。以培养高水平技能人才为目标,以创建一流职业院校项目为引领,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名校、一批品牌实训基地、一批重点特色专业,培养一批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深化校企合作,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发挥资源、技术、信息等优势,积极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支持、鼓励职业院校开展集团化办学,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构建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与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高职自主招生、中高职“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衔接培养模式,搭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依托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东莞理工学院等高校,探索建立“3+2”专本科连贯培养制度和四年制本科应用型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水平的实用性技能人才,提升高等教育服务产业的能力。
(六)推进协同创新,增强高等教育服务能力
1、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建立健全高校科研工作机制,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建立形成涵盖立项申报、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结题验收、成果保护及推广应用的全方位科研服务体系。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加快科技领军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设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支持在莞高校参与国家和区域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加快科研创新基地与创新平台建设,着力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努力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联合国内外著名大学、研发机构、科技企业等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利用外部科技资源促进提高科研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2、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高校主动融入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与各级政府、行业企业共建政产学研合作基地。探索实施“高校+新型研发机构+专业镇+高新企业”合作办学模式,推进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与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特色产业学院建设。支持高校和企业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等研发平台,鼓励高校教师到企业转化科研成果或开展联合攻关,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等到高校担任兼职教师,全面推进在莞高校与企业的人才、技术合作,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
3、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以我市产业需求为导向,支持在莞高校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承担国家、省、市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支持高校以著名科学家命名并牵头组建高水平学科的实验室,支持、鼓励社会捐赠、民间资本投资建设高水平学科实验室,推动开展科技项目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为我市高新产业发展服务。
4、建设研究成果转化体系。支持高校设立专门服务机构,加强对研究成果转化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及时将新的科研成果转化为人才培养和产业创新发展资源。充分利用省市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科技金融产业信息平台和大学科技园等,打通高校科研项目与社会资本的对接通道,构建技术交易、投融资等支撑服务平台,促进形成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运营体系。完善激励机制,落实政策赋予高校的科研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实施科研成果转化,提高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效益。拓宽研究成果来源,鼓励高校积极参与“科技合作周”、“智博会”和“海博会”等大型科技活动,结合产业需求,加快引进国内外优秀研究成果落户东莞,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
(七)扩大对外开放,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
1、支持高校开展国际交流。积极鼓励在莞高校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推动在莞高校和国外知名高校联合建立东莞国际友好城市大学联盟。支持高校组织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赴海外培训进修和教学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支持高校引进高水平的国际教学团队,利用国际优质师资推广先进办学理念,以开放办学促进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以国际化推动我市高等教育现代化。
2、大力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支持在莞高校与国外知名高校开展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项目合作,鼓励中外合作创办高水平大学、高端研发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积极推进高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引进国外高校职业课程体系和通用职业资格证书。支持东莞理工学院与法国国立工艺学院合作举办“东莞理工学院法国国立工艺学院联合学院”,以及开展国际研究生联合培养、工程技术职业培训与认证等方面的合作办学。支持各职业院校与全球发达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高职院校、企业和机构开展多元化职业教育合作,举办多形式的国际课程班,共同培养有国际职业教育背景的高技能人才。
(八)发挥高教优势,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1、建设东莞开放大学。以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组建成立东莞开放大学,构建开放性终身教育学习和服务平台。东莞开放大学以课程为单位建立学习资源,并充分利用成人高校的开放平台,促进学习资源的共建共享。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积极推进“慕课”课程、“学分银行”建设,通过建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学分的累积、转换制度,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充分发挥开放大学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成人继续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覆盖全市、满足广大市民多样化学习需要的终身教育平台。
2、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支持、鼓励高等院校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集聚、优质教育资源丰富的条件优势,通过成人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职业培训、慕课教学等途径,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教育与培训。推动在莞高校、省市外高校与各镇街企业、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院)、教育培训机构等合作,采取业余、函授、全日制等多种形式,举办成人大专、成人本科、在职研究生等多类型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班,努力提高在职人员和广大市民的文化水平和学历层次。支持、鼓励职业院校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面向我市各镇街富余劳动力、青年毕业生、企业员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以提高岗位就业技能水平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城乡就业创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建设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抓好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牢牢掌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保证高校正确办学方向,保证高校始终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不断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高等教育统筹协调
加强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协调与管理,把高等教育工作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加快高等教育发展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在莞高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也要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服务。积极鼓励、引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
(三)完善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机制
建立校内外结合、符合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推动在莞高校进一步完善教学业绩考核评价办法,制定突出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的综合考评制度。探索建立吸纳用人单位、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教育评估机制。建立统一的大学生培养信息平台,完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制度,定期发布毕业生就业创业、毕业生发展、教学评估、社会评价等信息,引导高校人才培养的交流与竞争,促进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保障高等教育经费投入
完善在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建设投入,保障高等教育经费不断增长,在全国同类地区处于前列水平。完善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以及高端科技创新项目的财政投入机制,推动我市高等教育发展规模、水平稳步提高。加大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督促各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扶持政策有效落实,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捐资、出资举办高等教育。进一步完善高校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经费,确保使用程序规范、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五)优化高等教育发展环境
大力宣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定期公布东莞高校的办学情况和重大事项,宣传高教系统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创新成就,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统筹做好高等教育发展用地规划,保证高等教育土地供给。落实高层次人才政策,对高校引进的各类杰出人才、特色人才,提供包括科研配套资助、落户、医疗、社保、税收、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强和谐校园建设,重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生管理、校园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使各高校保持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