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周三次”原则
夫妻双方需履行夫妻义务,保证同居期间正常的性生活,每周至少有3次性生活,女方生理期除外。
2、“谢绝暧昧”原则
夫妻双方要保证绝对忠诚,谢绝精神出轨,不与异性单独吃饭、旅游、夜不能归,禁止与夫妻双方外的异性保持暧昧关系。
3、“欲望自制”原则
夫妻双方在非同居期间应提升自我修养,不得通过“自慰”、“看A片”等方式发泄性欲,更不得与外人苟合,有欲望时应及时转移注意力,如看书、听音乐、跑步……
4、“孝顺父母”原则
夫妻双方要孝顺父母,节假日需为父母准备相应礼物(红包、衣服、生活必需品等)。夫妻吵架需自我协商,禁止给父母甩脸子,辱骂父母者对方有权采取除死亡外的任何方法加以处罚之。
5、“共同优秀”原则
夫妻双方应保持绝对的上进心。男方应举止得体、衣着整齐、处事稳妥、为人谦谨;女方应温柔体贴、尊老爱幼、恭谨卑谦、善良细心
6、“学历晋升”原则
夫妻双方要“活到老、学到老”,抓住每一次机会、利用不同的方式进一步提升个人的学历和眼界,如旅游、培训、考研等……
7、“每月一书”原则
夫妻双方每月至少读一本书,月底相互分享读书心得,如若甚好可以加以推荐。在夫妻双方同意的条件下,每月可购书一本。
8、“平等购物”原则
夫妻双方应保持购物水平相当,一方不可做生气状或直接拒绝另一方为其购买的生活必需品。100元以内的物品,夫妻双方可自行决定为对方购买,但月消费金额不可超过200元;100元以外的商品,如非必需,需协商购买。
9、“共商家事”原则
夫妻双方在遇到大事时需共同商议,不可一意孤行。男方大事包括中东战争、利比亚冲突、中美关系、世界和平、国家统一等,男方在此类大事上拥有决策权;女方大事包括购车买房、生养小孩、工作变动、行善积德等,女方在此类大事上拥有决策权。
10、“净身出户”原则
夫妻双方有一方出现第三者导致婚姻破裂,另一方有权收回所有资产(车、房、现金<包含基金、股权、期货等>),且孩子归受害方所有,出轨一方净身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