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即将开始,广州大学报考点采用网上确认方式,网上确认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0月30日18:00-11月3日16:00)。考生进入登陆页面后,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等待审核结果,无需到现场审核。
网上确认时考生可能需要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指引如下: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或浅蓝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JPG格式,照片大小5M以内。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以上两项为所有考生均必须上传,用来确认身份信息。
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上述要求上传,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并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不得拿照片翻拍,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
以下选项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材料照片:
3.指定在我报考点报考的广州高校2024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含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上传广州市高校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广州市户籍的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须上传(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5.广州市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1)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2)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
6.广州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照片(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7.指定在我报考点报考的在广州市实习的实习生须上传(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就读高校实习派出部门开具的实习证明。
8.非广州市户籍的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须提供(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广州市内任一单位的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一个月的广州市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并且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单位须与签订工作合同的单位一致;或就读学校出具的教学点在广州市的证明。
9.非广州市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1)广州市内任一单位的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一个月的广州市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并且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单位须与签订工作合同的单位一致;(2)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
10.非广州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广州市内任一单位的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一个月的广州市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并且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单位须与签订工作合同的单位一致。
11.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4-11对应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1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4-11对应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13.现役军人考生报考研究生考试还须上传(1)军人身份证件;(2)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4.准考证和考场注意事项
(1)打印准考证时间考生须于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参加初试的考生须凭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和本人准考证在我校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2)考试前一周左右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gzhu.edu.cn/)公布考场座位安排(考试地点拟安排在广州大学城广州大学校园)。
(3)考试现场如发现照片与本人不符等情况,将视具体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15.咨询电话:0769-33377791、020-2814239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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