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资格审查:
1. 通过开题答辩;
2. 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和学分,实践、研究环节除最后一项“学位论文”外,其他每项均需提交一份经导师签字同意,用A4纸打印的3千字以上的报告,格式参照开题报告;
3. 提交导师签字同意提交论文盲审的凭据,如:导师同意参加盲审的邮件截图;
二、论文盲审:
1. 填写本通知附件《盲审论文收取记录》,连同论文电子版、导师同意盲审的截图以附件形式一起发送至:hust_mpa@126.com(与开题材料提交邮箱不同),邮件以“407-学号-姓名-盲审”为标题;
2. 附件要求:
《盲审论文收取记录》:即本通知附件一;
学位论文:文件为word文档,命名方式为:“407-学号-姓名-盲审.doc” (注意中间是减号,不是破折号) ,隐去文中所有涉及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姓名等信息以及致谢;
导师同意盲审的截图:(1) 截图为JPG格式,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盲审.jpg”;(2) 发件人:有导师清晰、完整的邮件地址;(3) 正文:包含“ ***同学,同意你的论文进行盲审。 ”字样;(4) 落款:导师署名及日期;
3. 各教学点的学员务必将《盲审论文收取记录》、论文电子版及导师同意盲审的截图一并交给教学点老师,由教学站点老师统一发给MPA中心,不要直接发至MPA中心邮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盲审论文提交截止日期:2017年8月31日24点,截止五个工作日内学员会收到一份由我中心发出的盲审论文已查收的邮件(教学点学员除外);
三、其他
1. 学位论文格式严格按照附件二《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撰写;
2. 附件三为硕士学位论文范文及说明;
3. 学校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学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为此,再次要求各位务必端正学风,抓紧时间完成学位论文的定稿工作,积极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确保论文质量;
4. 答辩时间拟定于2017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大家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