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首先恭喜各位通过中级经济师的考试!根据东莞市人事考试网通知,将于分数公布5日后受理考生材料并复核。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所以请在近日准备好相关资料。
资料填写规范如下:
一、报名表
报名表是网报时下载的网报表,打印/签名/盖章(单位公章)即可。(我单位报考的学员可从教务老师处取得)
需注意:1.落款时间需填写报名时间,即网报信息表右上角上的日期。
2.如果网报时没有下载报名表,可以通过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来重新打印。
二、考生报考承诺书
用A4打印,考生签名即可。
需注意:落款时间也要是报名时间,即网报信息表右上角上的日期。
三、工作简历表
实际填写,A4打印,签名盖章即可。
需注意:1.考试的全称为“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专业年限计算: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四、身份证及学历证书 原件与复印件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即可,不用盖章。
五、代办委托书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建议本人送审。
六、送审地点: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二楼)。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单位教务老师:0769-33523523。
猎鹰教育教学服务中心
20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