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我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招收在职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GCT基本分数线要求
GCT总分:有学士学位考生160分,无学士学位考生192分。
二、复试时间、地点
2016年1月16日
上午08:20—09:00 报到、资格审查
上午09:00—11:30 专业综合测试
下午14:00—17:30 面试
复试地点由各合作单位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专业综合测试占复试成绩的50%,面试占复试成绩的50%。
GCT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以50%和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GCT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四、复试费用
每位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考务费180元。(软件学院2015级在职工程硕士学费标准为32000元)
五、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考生均须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请带齐身份证、参加GCT考试时准考证、学位证及毕业证的原件进行审核。
2.需提交材料如下: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盖有单位公章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此表由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和权威机构学历论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各两份复印件。
①对于本科是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考生应出具纸质学历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在本科学校所在省教育厅办理,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eport_gdjyxl.jsp
②对于本科是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考生应出具学信网上制作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学位认证:考生应出具学位网上制作的纸质学位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
③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国外学历认证报告、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报告以及港澳台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作出纸质版认证报告,并能在下面网址核查出结果:
国外学历认证: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
港澳台学历认证:http://renzheng-gat-search.cscse.edu.cn/
4.违规处理
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认证报告、档案(含电子档案)等材料,均属违规行为。上述行为在录取前发现,学校不予录取;上述行为在录取后学位申请前发现,学校取消录取,其录取通知书无效并予以没收,同时,其所修课程学分无效、所交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上述行为在授予学位后发现,按照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予以撤销学位。学校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违规及处理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刑九修正案按新刑法第284条规定,其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考试过程中发现的代考生,除按违规处理程序处理外,考试结束后,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将对拟录取的软件工程硕士有关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软件学院复试联系电话: 027-87792256
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