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首批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由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入选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武汉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于2005年成立,由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主办,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及人文社会学院和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学院等相关学院协办,致力于在职MPA研究生学位及学历教育。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学校的办学要求每年招生培养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并顺利通过教育部合格评估、参加了水平评估。学校以优质的公共管理、经济管理、法学、哲学、教育学、工学等教育资源为依托,充分体现管理学科专业优势,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MPA教育体系。在国家MPA教指委的统一领导下,生源质量逐年提高,累计培养学员近千人次,培养质量稳定提升。近五年来,在公共管理相关领域国家级和省部级等各类重要课题300余项,科研总经费3500余万元。在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社会管理与依法行政、智慧城市与电子政务等领域的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成绩显著。MPA教育中心已经连续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它非盈利性公共组织培养和输送了一大批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
一、培养目标
依托武汉理工大学作为著名综合性大学的优势,以学科融合发展为特色,通过不断探索和优化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为国家和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它公共机构培养具备较强实践工作能力和视野开阔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高素质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且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四、考试内容
(一)初试(全国联考)
1.考试时间:2021年12月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初试地点为准
3.考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04-英语二(满分100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2年3—4月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复试科目(以学院发布的复试规定为准)
(1)时事政治与专业综合(笔试),参考书目:无,重点考察国内外时政要闻及相关专业资料;
(2)英语(口试),参考书目:无,重点考察学生的听说能力;
(3)综合能力(面试),参考书目:无,重点考察管理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
五、录取
对于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A类)分数线并通过复试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公共管理硕士(MPA)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类型。考生应为在职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学校宿舍,不享受国家奖助金。
被录取的攻读MPA专业学位考生,将于2022年9月份入学。
六、培养方式及年限
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期间实行学分制,学生入学后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制定本人的培养计划,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学员以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时间集中学习,学制2.5年。学习时间可延长到5.5年。博导领衔授课,案例讲评、课堂研讨与课外实践相结合。
七、学位授予
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授予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费标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协议执行。
九、招生咨询
0769-33377791、020-28142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