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于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共建的高校。
“惟楚有才,于斯为盛”。学校现有博、硕士研究生导师1093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65人(含兼职博导63人),硕士生导师1065人(含兼职硕导439人);现有导师队伍中,有“双聘院士”5人,“湖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9人,“楚天学者”64人,入选国家“百千万工程”人选1人;有全国优秀教师和湖北名师8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0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9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2人,湖北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31人.
一、专业方向
社会工作专业方向:司法社工,救助社工,农村社工。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之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2019年9月1日之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7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的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同时,须通过本科阶段6门主干课程学习且成绩优良;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三、考试
初试:全国联考,政治(100分)、英语二(100分)、两门专业课:社会工作原理和社会工作实务(各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学习方式与学制
长江大学双证研究生为非全日制在职学习,每月集中一个周末(两天)面授。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授予长江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学制3年。
六、毕业与学位
非全日制(双证)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
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在教育部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国家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