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介绍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与1997年成立的华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及1999年成立的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可追溯于1955 年学校高等函授教育,1981年成立函授部,1987年在函授部的基础上成立成人教育学院,1999年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为推动学校继续教育统筹规划、综合改革,2022年12月学校撤销原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独立建制,组建新的“继续教育学院”。
学院负责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开放学院办学、相沟通办学、自学考试助学、各类非学历培训,经过68年办学实践,已形成多种办学形式、多种培养层次、多种专业设置、多种培养对象的综合办学体系,与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发展形成相互补充、彼此促进的办学格局。目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设有17个函授本科专业,3个函授专科专业,8个业余本科专业,2个业余专科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26个,其中本科专业13个、专科专业13个;开放学院招生专业共有13个,其中本科专业5个、专科专业8个;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相沟通及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办学已与66所高职高专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开设专业13个。举办多种非学历培训,包括澳门合作办学、委托培训和自主办班等。
学院自1985年开始在澳门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0年起举办非学历培训“澳门教师师范专业文凭课程”,2018年起举办“澳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至今,我院与澳门合作办学培训澳门学生逾万人,为澳门社会培养了大批建设型人才,对促进粤澳两地文化教育交流、社会经济发展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发挥了积极作用。2004年12月19日,在澳门参加庆祝澳门回归五周年庆典活动的原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到市民郑炳坤家中作客,得知他的一子一女都是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的学生。胡锦涛同志高兴地说:“华师大是咱们国内数家名牌师范大学之一,澳门要发展、要振兴,人才是关键,有了人才,有问题好解决、好办!”澳门教育司司长施绮莲也认为华南师大与澳门合作办学的成果,是“澳门政府政策内极为重要的里程碑”。
图源:学校官网
二、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 身体健康,生活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 报名学历要求:
报考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考生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
报考专科起点本科:①考生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②我省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③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学制(根据报考当年学校通知为准,内容参考所属高校继续教育学院2023年简章,展示部分内容)
图源:学校官网
四、毕业待遇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专业招生均经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后回任职单位工作,我校概不负责分配工作。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十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华师(2021)144号)规定,本科各专业毕业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批准,可授予学士学位。
五、咨询电话:020-28142399、0769-33377791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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